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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沈阳市首次制定了橱柜、室内门合同示范文本,改变以往这两个行业没有合同示范文本约束的局面。
沈阳市装饰产业协会秘书长王锋表示,目前沈阳市有橱柜生产企业近200家,室内门生产企业近300家,还有许多外地的销售企业。橱柜和室内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需要消费者选样、然后根据自家房屋情况量尺订制,因此需要签订一个合同对双方的权责进行约定。合同文本的使用之前一直比较混乱,导致最近几年消费纠纷不断增多,纠纷的解决也十分困难,因为各家的合同文本都不一样,有不少合同文本存在着对消费者明显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此次沈阳市工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从选样、量尺、设计到制作、安装、售后等都进行了规定。
在室内门合同文本中约定,产品不符合甲醛含量国家标准或者被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销售者必须无条件为消费者换、退货,并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商家无故不履行合同,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订金。卖方延迟交货以及买方延迟交款的都将支付违约金。
沈阳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李猛表示,消费者以及企业都可以到沈阳市工商局网站免费下载合同示范文本,不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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